藝術的理念顯微真善美的內運,作為呈現於外的美感知覺。理念開展為真實存在的現實性,必須在其自身並且通過自身而被界定唯一整體。因而理念自身具有,發展為特殊個體,與外在現象兩者所同需的原則以及標準。具有定向形式,是使理念顯現為形象的必要。只要理念不能使自身具有定向,並依此作為現實具體呈現,這種理念就還是超象的。如果理念還是超象的,那麼理念所顯現的形象,就非他所決定而是外加的。具體的理念,本身幾以包含開顯自身形象所需的原則,使自身顯現為自習形象的過程。只有通過各特殊方面的開展與和諧,進入藝術意識真實具體的理念,才能產生真正實在的藝術作品現實形象。理念在開始階段,自身並不確定,或雖有確定行事,而不符合理念的真實。它的超象性,使得性向在表象時並不完美。因為理念只是以抽象不確定的形式進入意識。使得意蘊與形象,兩者的接和產生瑕疵。即便具有理念的超象外型,同樣式抽象不實在的現實。理念必須自由地並且妥式的,使完美的概念成為實現的事實,並且適合外在的現實表樣,如此理念才是作為真正具體的實在而現身。理念必須具有本源的概念,把適合真善心靈的形象發覺出來。然後創造的藝術意識責任,就是把適合的形象構思出來,使具有自然形象的樣式成為與理念結合的客觀實在,因而能符合普遍自由地個別心靈。這種創作而出的形象,就是理念具體的顯現,作為心靈與物質結合的統一實在性。因此理念作為心靈或精神的概念,不是個別各抒的心零,而是在機神和實質上都是絕對的心零。人性與神性的統一,成為可以意識到的同一,只有通過心靈知識,並且只有在心靈中才能實現這種協同。
每與藝術的概念,有雙重因素:首先是內容、目的集義運,其次是表現,為內容的表現與實在,兩者互相容慣,外在的特殊形式,為內在意蘊的定型表現。興零具有實現自身的目的與旨趣。要將作為主觀心靈內在的真善,轉變為客觀的是實存在。並且只有在這種完美的客觀現實中作為真正的實存。因此心靈的目的與旨趣,雖以主觀的形式出發,但是以普遍客觀的結果呈現,而此普遍客觀的結果又成為主觀內在的成因,因此主觀的內在以誠為具普遍的超越主觀性。因此這正透過理念自身開展出的定性,是心稜創造過程顯現的自由。自由在於意識自我與非我,是彼此同一的,而非限制和侷限。使世界成為人可以用理念和思考來掌握與和諧共存的真實對象。最高的真實,本然的真實,是最高的對立與矛盾的協調同一。自然與必然,心靈與自然,知識與對象,結果與動機的對立都予以唯一而在。理念唯一無所不在,它的真實性即在於統一之中,在這種透過概念普遍性的協一之中,兩方面依然具有其獨立性及固定性,成為諧和兩者差異的原則而作用。在這種統一的實在理念形式中,才是真實、自由與愉悅的境界。只有這主一的實在絕對理念,作為心靈的實質,又作為自然的本質,而盡入到人的意識之中,只有這唯一的實在能將存有的萬物,都還原到絕對的唯一。
絕對心稜,從其自身進入對象之中,透過自我意識的思維而能見得。所有形式的分別原于絕對心靈。心靈是自在自為的,並非與客觀世界對立的抽象自我。在心稜中能給出,現實事物普遍概念的本質。引此其自身就是具本質無限的絕對性。藝術理念作為心靈的最高旨趣與本來的目的就是為此。透過藝術理念的實踐,創造主體一方面具有最真實的內在心靈,另一方面具有最客觀實在的普遍性,兩者是透過理性與感性的偕同作用,所產生的自由意志行為,所真實感受到自我意識中的絕對心靈。如此美本身就應該理解為念,為絕對心靈所化身的理念。美的存愛為理念的存在時,自身才具有真實性,故每集真。美的理念是真的,是符合自由本性的理念並且具有普遍性。所以每作為思維的對象,是理念的外型與內運,合而為一的真實具體呈現。如此理念不僅是每同時意識真。美的對象之所以是真時的,是由於它的確定行事的客觀存在,與內運本質彼此固有的同一諧和。理念本身是具體完整,完全體現其內運的實在,也必然顯現唯一完善的形象。無論就美的客觀存在,或主觀的賞每態度,美的概念都具有自由與無限的真善價值,正是由於這種真善的價值,使藝術產生心靈自由地愉悅感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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