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麼志於仁,則應無惡?
無惡顯現的是對於人性欲善的堅持。
電影的最後,女孩被遺棄在路邊,那被遺棄的是甚麼?
那無語的臉龐顯現的是甚麼?
小女孩一次又一次,在不斷被遺棄過程中,極盡坎坷的生命。
彷彿蒼天正是如此默默無語!
如果生命失去欲求善,那麼將不復存在!
在電影中,我想小女孩所象徵的正是在生命中,被賦予稱之為「善」的原型。善的意義,若可欲之謂善。那麼較為合理的說法,應該是「欲求善」,性如果作為生之理,那麼生之理則必然為性欲善。若天命之謂性,而性即理,那麼生命中必然欲善的事實,則是循理合天的顯明意義。顯見在個體有限的生命中,並不是以滿全的樣態出現,十全十美,僅在於至善的造物者。至善並非有限的生命個體所能擁有,但卻是生命被創造、生成與進化,至始至終,內在於生命之中,即被賦予深植的意義與目標,而這正是在大學中,強調明明德,止於至善的目的。
【小女孩的病】
小女孩的病「善的原型象徵」作為一種非滿全、不健全的生命表徵。病為何產生?若病是相對於健全的一種缺乏。她的生命被賦予與生俱來就是非滿全、不健全。由於善在生命中的不滿全,故因而有了非善(惡)的產生。非善(惡)顯現為不肯面對善的意義(生命並非完美),進而將生命的本質(善),原為超越利益的意義與價值(天理),轉化作為一種金錢利益的關係(人欲),將之捨棄。在現實生活中,她被自己的親身父母,作為金錢的買賣關係而被捨棄。這是女孩,因為自身的不健全,第一次被捨棄。如果這樣的金錢買賣關係存在,那麼就意味如女孩這般的小孩,將會不斷成為商品,被販售。事實上不僅女孩,前述所言人的生命都是非滿全的,故生命作為欲求善的載體,往往在無意中捨棄了自身存在的真正意義。不自覺將自身物化,成為以金錢衡量,被買與被賣的個體。而這也是非善(惡)的蔓延。小女孩本身並沒有抵抗與選擇的能力,正如同善的理念在生命中,如果人不斷將之遺棄,它亦將逐漸隨著非善(惡),不斷產生更大的不滿全而生命亦將隨之逐漸凋零。
非善(惡)如何被形成,正是對於欲求善(向善),缺少理智的理解判斷與自由意志的堅持。小女孩的家人或許面對現實的困境無法負擔,無法以堅強的意志選擇照顧小女孩不健全的欲求,也沒有透過理性理解判斷的適當方式,為女孩尋求最可能醫護照養的方式。最後卻是選擇以小女孩(善)作為換取金錢的報酬。小女孩生命所被賦予的不健全,就在一次又一次,被遺棄的過程中,失去了可能得以醫療成功(適當的滿全)的機會。如此非善循環的形成,起源於不願正視自身,並不斷將此問題歸諸於外界,因而形成了一錯再錯,無法彌補的惡性循環。如果小女孩開始不是被賣掉,而是檢查獲得治療,那麼其病是有治癒的可能性。故生病雖是善的缺乏,但卻是人類尋求生命存在,不斷自我克服的過程。透過如此的過程,醫療技術不斷獲得進步,故就部份顯現出的缺乏而言,其實是為了促進生命整體,更趨於健全完美的過程。但如果我們不能克己,朝向欲善滿全的方向與目標努力,那麼就將使在生命中的不健全更形擴大,需付出更大的代價或終至無法彌補的結果。故為了一己的私利欲望,意圖遮蔽抹黑善的存在,或不自量力的同情,以私欲包裹的偽善,其結果都形同對自身欲善的遺棄。如此更是造成非善(惡)不斷循環擴大的根源。因此善是不斷的被實踐,而得以獲得新生,而不是在生命中坐享其成,生命的意義是不斷的激勵自身,朝向更美好良善的意義價值而存在。
【利用女孩乞討的夫妻】
小女孩被賣到一對夫妻。這對夫妻將女孩,透過乞討(如此乞討的行為是現實的非必然,這樣的行為是不可欲的),利用人的同情心,作為營利賺錢的工具。如此顯見同情心源起於,人對於相對於己身的外在對象,透過知覺感受所顯出的匱乏與不健全時,所產生惻隱之心的情感。如此更可理解人性欲善的特徵,因為個體能發現相對於自身,而在外界對象身上,所產生出缺乏的特徵。那麼善用同情心,就能引起人的實際作為,如此正是行善的動力根源。但顯見的在影片中乞討的方式,是因為人性欲求善的同情心,被有心人利用,因而產生惻隱之心的誤用。「誤用」意指,這些因同情而給出的資助,並未實質的落實到應該給予的對象身上。如此意指部份用於對象,而大部分卻成為代言者自身的所得,隨著兩者比例差比愈大,顯示為善意遭到誤用的程度愈高。
但這對夫妻,必須區分為丈夫與妻子,兩個不同面向探討。丈夫隱身於後不作任何行為,即獲得透過利用人欲求善的行動(女孩的不健全與路人的同情心),而獲取報酬。而其妻子,則是與女孩一同在街上乞討。同時其妻子亦是照顧女孩生活起居的看顧者。乞討的行為可區分為現實生活中的必然與非必然。因此小女孩若是善的原型,那麼妻子所代表的則是與善為伍。而其丈夫的行為於選擇所顯見的是與善背道而馳。虛偽不負責,隱身於後,以善牟利,喪失天賦人性的非善典型。而這樣的乞討行為具有地盤的劃分。顯見非善(惡)絕非是單一特例,而是作為一種群體,彼此聯繫的影響關係,並且具有其真實勢力的存在。如此善與非善,在所有生命整體中,其實是作為不斷,彼此消長的現象而存在。在善與非善之間;一方不斷朝向至善,為追求生命存在的價值與目標而努力;另一方面則是不斷朝向非善的極大化(影片中以拐騙,割人體器官,作為買賣,顯現為逞人欲的極致,喪盡天良)
當小男孩將小女孩帶走。其太太並沒有放棄對小女孩(欲善)的堅持。而其先生卻是堅持再去買另一個小生命繼續乞討。在這樣的選擇中,妻子的欲善與先生的欲惡呈現出矛盾的現象,因此善(妻子)與惡(先生)終究必須透過抉擇,彼此分道揚鑣了。另一個惡則是偽善,偽善顯然被賦予極大惡的象徵,偽善是以善的面貌出現,目的是欺騙、蒙蔽善良的人。太太能逢凶化吉,故能先迷後得,牝馬之貞。我想是因為她堅持欲善,在影片中她始終從不放棄找回小女孩(善)。影片最後丈夫(惡)為找回妻子(善,欲求善者,本身則在向善的道上),終究必須以合理合法的方式(報案),如此意味如果我們要尋求善,那麼也必須以合理,為善的方式。若要以惡的方式(其姨丈透過黑道的力量)尋回妻子(善),以惡止惡,那終究不可能達成目的。至於那偽善的極惡者,顯然其結果最後必大凶,因其未來必須面對的困境有二:一方來自合理法治的追緝清除,一方來自非法極惡的無理索討。
【斷臂的小男孩】
斷臂的男孩,受到非善(惡)的壓迫與控制,而產生要掙脫逃離非善(惡)的欲求。小男孩(為善的另一面向,不斷企圖掙脫作為非善的控制)。小男孩與小女孩結伴掙脫,兩者作為善的自身顯現。小男孩不僅自身欲求善,並且亟欲將小女孩帶離非善的環境。在掙脫過程中,斷臂小男孩(不滿全)努力的尋找,可能脫離非善(惡)而能依靠的對象,但結果是其無法得到任何援助,男孩與小女孩再度淪落於街頭乞討。顯現出個體在自身能力有限,而欲求擺脫非善,回歸向善的現實過程中,必須藉由外界的援助,如此正是惻隱之心存在的原因。己欲立而立人,與欲達而達人;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在小男孩與小女孩為了生存,不得已必須再繼續進行乞討(欲善的個體流落街頭,如此乞討的行為就是一種現實的必然,那麼這樣的行為是可欲的)。同情心如何不被濫用?關心小女孩的婦人出現了,婦人的好心將兩人帶回家,男孩(善)將女孩(善)看到婦人對女孩的照顧與呵護,他悄悄離開了,而將女孩留下。如此顯現出向善的內涵正是無我無私,亦是捨棄自身欲求(在自身無能為力的現實中),而成全對象(女孩)獲得幸福的過程。
【婦人的關愛】
在片中對小女孩充滿關愛的婦人救助小女孩的原因,根源於小女孩類似他者。婦人對於小女孩的關愛,乃是一種移情的作用(這樣移情作用顯現出的行為,始終不可能成為真誠的善行)。當婦人帶小女孩至醫院進行醫療時,當其聽見醫生說到女孩的病無法根治,要保住生命必須切除雙腳。在繳交鉅額費用時,婦女猶豫了,最終婦女並沒有選擇醫治小女孩。有二種可能,第一,婦人不能接受必須接受,女孩往後沒有雙腳,一輩子無法走路的事實。第二,醫療的費用過高,衡量自身利益的結果。或者這兩個原因的綜合,婦女最終選擇放棄小女孩,小女孩最後被遺棄在橋上,若橋意味連接此岸與彼岸的道路,那麼小女孩(善的本體),結果是被劇中所有人所遺棄了。
婦人與小男孩的差別,婦人有能力照顧醫治小女孩,而小男孩並沒有此能力。小男孩對於小女孩並非遺棄,而是為其著想無私的成全,而婦人對小女孩的呵護,卻源自於滿足自身的情感寄託。當這樣的情感依附與現實生活需付出的代價與努力相遇,顯然是經不起考驗的。在劇中惻隱之心,顯現於人的行為作用,可以小男孩與小女孩一同乞討的婦人,作為代表。惻隱之心,顯現的仁愛,對於欲善的信仰,既是堅持不放棄,又是無私的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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